近年来,随着中国卖家加速出海,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经济体,成为众多跨境电商布局的重点市场。然而,在申请德国商标的过程中,不少卖家遭遇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直接下发的“恶意申请”(Bad Faith)的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
恶意申请作为绝对理由,审查员仅在掌握“明显恶意”的初步证据时可主动驳回,且申诉成功率低;本文结合实务,围绕如何避免触发“恶意”认定?若已收到OA,如何高效答辩?——提供一份精准指南。
丨DPMA为何认定“恶意申请”?常见雷区有哪些?
DPMA对“恶意”的判断核心是:申请人是否具有真实、善意的商业使用意图。以下行为极易触发审查员怀疑:
· 以个人/公司名义大量注册,无实体支撑
· 滥用“3类别1官费”规则,进行防御性囤积
· 审查员发现该商标名下已在亚马逊平台销售,但经核查,亚马逊备案的持有人名称与商标申请人的名称不一致。
丨如何从源头避免被认定“恶意申请”?
1. 以实际运营、销售产品的公司名义注册商标
避免由法人个人名义提交多个商标,尤其当该个人名下无公司实体、无产品、无销售记录时。
建议以实际运营、销售产品的公司名义注册,公司作为法律实体,天然具备商业使用基础,更易被认定为善意注册。
商标申请人应与亚马逊店铺的实际运营主体保持完全一致——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均需与亚马逊后台提交的营业执照严格匹配。
若因历史原因存在不一致(例如商标由A公司持有,而亚马逊店铺由关联的B公司运营),最稳妥的做法是由亚马逊店铺的运营公司直接作为德国商标的申请人。如已存在分离,建议优先通过变更亚马逊品牌备案主体或办理商标转让,实现权属统一后再提交新申请。
此外,在全球商标布局中,也应尽量确保所有国家/地区的商标均由同一法律实体持有;如确需由不同关联公司分别持有,务必保留完整的股权结构图、授权使用协议、供应链合同等关联性证据,以证明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和商业合理性。
3. 避免使用拼音、昵称或无关名称备案亚马逊
比如客户公司名称:北京老虎贸易有限公司,商标申请人为:Beijing Tiger Trading Co., Ltd.(英语翻译)
亚马逊备案却是:beijinglaohumaoyiyouxiangongsi (拼音)
虽然实体一样,但DPMA审查员不懂中文,无法识别拼音与汉字/英文的对应关系,极易造成误解。所以,亚马逊品牌备案名称必须与商标文字高度一致,并使用规范英文公司名,杜绝拼音、缩写、随意命名或与商标无关的店铺名。
4. 谨慎选择商品/服务类别:
只选真实使用或即将使用的,切勿为了“占位”而特意滥用“3类别1官费”规则。
例如:你只卖蓝牙耳机,就不要同时注册“服装”“玩具”等无关类别。
防御性注册需谨慎:即使是为了防止他人抢注近似商标,若无真实使用意图,在异议程序中将处于劣势。
当然,德国虽不要求商标申请时在先使用(与美国的“使用在先”制度不同),但若注册的是他人已在实际使用的商标,即使对方未注册,也可能因“恶意”被驳回。
丨收到DPMA“恶意申请”OA怎么答辩才有效?
若DPMA在审查中质疑你“缺乏真实使用意图”,通常会给予2个月答复期。此时,你需要提交强有力的善意使用证据链,重点包括:
1. 提供全球的真实使用证据
· 提供当地订单截图(含买家信息、物流单号、付款凭证)
· 亚马逊销售记录
· 社交媒体推广、本地广告投放截图
2. 亚马逊品牌备案信息
提供在别的国家的亚马逊备案,显示商标名称、注册号、备案主体,确保备案主体与商标申请人一致
3. 产品实物图与包装
清晰展示商标在产品本体、包装、说明书上的使用,建议附上带时间戳的拍摄记录或第三方存证(如阿里云“可信时间戳”)
4. 全球商标布局佐证使用意图
提供同一公司名下在美、英、欧、日等国的相同/不相同的商标注册证书,若为关联公司注册(如母公司在中国,子公司在德国),需提供:
· 股权结构图
· 授权使用协议
· 财务往来或供应链合同等关联证明
波兰BIP事务所拥有欧洲律师和独家合伙人身份的美国律师,有丰富的德国等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异议答辩等服务的成功经验,凭借对各国政策、司法实践及国际送达规则的深度理解,BIP的专业介入显著提升了商标申请与抗辩的成功率。

